县残联四举措规范《残疾人证》核发办理工作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李胜利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1-02-06 09:39
一是在残疾人证办理过程中,不管是接受上级残联印发的文件,还是安排的工作任务,首先由业务科室传达学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拿出落实方案,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召开党组扩大会讨论,集体研究,待达成共识以后再贯彻执行,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从源头上杜绝人情证、金钱证和假证,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突出抓好乡镇残疾人工作者,评残定级专家等办证人员的培训、引导和指导,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定期组织乡镇办证人员学习残疾评定标准,切实做到常学常新。严格按照国家评残标准做好新办、注销、补发、收回、迁移等工作,坚决做到依法、依规、依纪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审核、办证等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残疾人证办理流程、残疾评定标准、惠残政策等相关内容,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发放《致残疾人朋友的一封信》,告知持证可以享受的政策以及办理流程等。将残疾证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等制度上墙,做到服务流程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坚持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服务。
四是对于办证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主动向市残联请教,努力做到把握准确,当办证业务的明白人,群众来电、来访反应的办证疑问和困难,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情况,能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残疾评定的图表等相关资料,实行集中统一分类归档管理,确保办证档案资料齐全规范,便于办证档案资料的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