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李胜利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1-02-28 19:00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落实在全县529个村(居)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坚持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全县实际,由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积极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及时调整和充实了顾问队伍,实现了顾问制度的全覆盖,全县529个村(居)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
二是职能结合,服务多样。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将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法律顾问通过进入村(居)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参与调解、法律培训等专业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表达诉求,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加强保障,督促落实。制定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制度,实行定期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看服务台帐资料、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