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抓好重点环节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李胜利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1-03-12 09:14
为进一步加快乡镇(街道)职能转变,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委编办通过抓好“执法力量、工作模式、工作机制”重点环节,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一、整合执法力量,组建执法平台。以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为契机,在19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同时结合乡镇(街道)工作特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全面梳理市场监管、农业、交通、文化领域原先分散的、交叉重叠的执法职责,组建综合执法大队,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向乡镇(街道)延伸,并采取相对集中监督检查的方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从而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创新工作模式,加强部门配合.职能所、中队负责本区域违法问题分类,职责范围内的直接处理到位,其他部门违法问题或疑似违法问题及时反馈至综合执法办公室,由综合执法办公室指定相关部门处理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二是配合执法:在综合巡查执法中,职能所、中队承担在民政、水利、卫生、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等工作,发现情况立即反馈至综合执法办公室,经综合研判,根据情形分类办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取证、执法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人员管理。明确双重管理机制,职能所、中队依据本单位“三定”规定和职责,所有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日常工作由县直职能部门统一领导;下沉人员的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统筹管理。建立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各乡镇(街道)成立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并及时研究解决管理与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出台相应的日常管理制度,赋予乡镇(街道)对综合执法队伍的任免征求意见权、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参与权、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等,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