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三抓”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监管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薛皓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1-08-12 07:27
县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红线”,以“三抓”强化机构编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以“分析研判”抓事前预防。推进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将机构编制督查检查融入编办日常工作中,注重对各单位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研判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前提。研究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分步骤实施,对未经集体研究动议、未经充分研究论证等不符合要求的请示事项一概不予受理,变“事后整改”为“事前预防”。
以“信息化建设”抓事中监测。坚持把基础数据作为研究事项、论证政策的基础和保障,依托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台账、领导职数台账和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两台账一系统”,对全县机构机构设立撤销、实有人数增减、编制职数变化等情况进行月度统计、比对和预测分析,总结机构和人员编制增减变化规律,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调整、进人计划用编分配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严防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以“调研督查”抓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实地调研、电话访问、等方式,对各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和改革后机构运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近年来,已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后工作运转情况”“部分乡镇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全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工作情况”等多次调研,同步开展督查检查、政策释疑、信息收集工作,以跟踪问效有力推动机构编制政策落地落实。同时,每年度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年度报告公示抽查,对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资产状况、宗旨和业务范围、办理变更登记情况、法人公示信息等进行核查,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督促全县事业单位切实增强事业单位法人意识。
以“分析研判”抓事前预防。推进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将机构编制督查检查融入编办日常工作中,注重对各单位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研判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前提。研究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分步骤实施,对未经集体研究动议、未经充分研究论证等不符合要求的请示事项一概不予受理,变“事后整改”为“事前预防”。
以“信息化建设”抓事中监测。坚持把基础数据作为研究事项、论证政策的基础和保障,依托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台账、领导职数台账和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两台账一系统”,对全县机构机构设立撤销、实有人数增减、编制职数变化等情况进行月度统计、比对和预测分析,总结机构和人员编制增减变化规律,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调整、进人计划用编分配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严防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以“调研督查”抓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实地调研、电话访问、等方式,对各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和改革后机构运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近年来,已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后工作运转情况”“部分乡镇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全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工作情况”等多次调研,同步开展督查检查、政策释疑、信息收集工作,以跟踪问效有力推动机构编制政策落地落实。同时,每年度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年度报告公示抽查,对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资产状况、宗旨和业务范围、办理变更登记情况、法人公示信息等进行核查,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督促全县事业单位切实增强事业单位法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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