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四步走”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张雪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2-07-12 15:37
为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县委编办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增减平衡、统筹使用”原则,在深调研、转方式、严管理、优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编制资源效益,助推地方教育事业发展。
一、深调研,优化编制配置。该办深入教育系统实地调研走访,与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运用实名制数据管理系统,对中小学教职工配备、班级数、学生数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掌握教师年龄结构、专业状况、在职情况等,重点了解农村小学教师配备,做到了编制清、底数明。在2021年底重新核定了全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结构,为下一步开展县管校聘打下良好基础。
二、转方式,动态调整编制。通过盘活存量、统筹调剂方式,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供给,优先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立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门每年根据班额、生源、师资结构等最新情况,将编制动态分配至各学校,并向同级编办、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比如,针对中小学编制不足、部分学校超编缺人、城乡编制配备失衡等问题,通过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三、严管理,规范编制使用。坚持教师编制专编专用,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吃空饷”,严禁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帮助工作。会同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对教育系统混编混岗、长期借调等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城乡双向”交流机制,乡村教师服务期满后可通过遴选调任城区中小学任教。
四、优服务,助力教育发展。坚持教师用编优先核准,在不突破现有教职工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学校每年自然减员情况,做到“空编即补”“退一补一”,避免教师“断档”、年龄“断层”等问题。规范学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做好登记、变更和年检工作,确保其与编制管理同步、与教育布局调整同步。同时,加大对中小学校的日常监管,准确掌握中小学运行情况,为机构编制管理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