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消费警示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3-05-30 09:16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杜绝非法校外培训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民权县教育体育局、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发出倡议。。。
假期来临之际,各位家长开始忙于给孩子报名参加各类校外培训。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以及部分培训机构违规收费、退费难、“卷款”跑路现象,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家长们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注意:
证照资质要把握
在校外培训机构的选择上,非学科类的一定要看资质,即《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教育非法人登记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学科类的培训机构我县已清零且停止审批,凡是学科类培训均为违规培训,切勿参加,以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收费项目、标准要了解
按照相关规定,培训机构要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标准、办学事项、上课时间和服务承诺等事项,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一定要看仔细,一次性不要交纳过多学费,凡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或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均为违规行为。
培训合同要签订
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时,一定要签订正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详细规定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要警惕各种“优惠陷阱”。
正规发票要索取
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培训费用,家长们在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后,要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发票上要加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印章,合同和凭证在培训期内一定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醒
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沟通问题得不到解决,可以直接向县教体局校外培训监管股(0370-8810906)投诉举报或拨打县消费投诉电话1231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权县教育体育局 民权县消费者协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