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营造县域良好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财政局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3-03-14 17:16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的编制是否客观明确、科学合理,直接影响采购效率、采购公正、采购结果和采购目标的实现。但在一些政府采购活动中,把供应商个性化的参数、指标或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内容编入评标办法,引发潜在供应商质疑、投诉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
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民权县财政局带着问题,从政策、法规到采购实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
2021年4月30日,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对采购人编制的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以及风险的控制都进行了具体阐述采购人虽然编制了采购需求和计划,并进行了重点审查,但审查组成员毕竟不是专业人员,对评标办法中明显的倾向尚能看个大概,但是采购单位大多工作人员对处理这些问题还是“门外汉”。有些项目可能会聘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但专家面对不断更新的技术参数、产品认证报告,有时也很难对这些专业性较强、潜伏较深的有指向性的加分项作出准确决断。最终可能出现通过陪标形成采购结果,或是引发其他供应商质疑、投诉,严重影响了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民权县在政府采购中针对上述情况,引入随机抽取的专家和供应商技术代表,共同参与进行技术论证。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若通过重点审查,仍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提出质疑,不能作出准确裁定的。由采购人组织,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技术代表和随机抽取的三家供应商技术代表,由随机抽取的专家或第三方机构代表,结合技术论证,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依据专家意见修改确定评标办法。期间,由监管部门、采购人分管纪检的同志共同监督,见证论证过程。
政府采购供应商之间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采购人通过组织供应商背对背提出问题,面对面讨论问题,专家或第三方将相关规定和供应商的论证结果有机融合,采购人确定最终新的评标办法,既有效发挥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又通过科学合理程序提高了采购时效,化解了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消除了影响公平竞争的潜在问题。
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中,民权县财政局秉承这一理念,对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发现、归集问题,通过反复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实践-修改-实践”,让政府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更加科学合理,让采购流程更加便捷高效,让公平竞争的环境真正得到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