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工作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住建局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19-08-08 08:23
为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县住建局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宣传教育,提高各方认识。采取工地现场宣传、以会代训、印发宣传简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民工维权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项目单位、开发商、施工企业等各方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清欠基础。完善并严格实施了农民工进场实名登记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维权须知与工资发放公示制度、拖欠隐患月排查制度和领导组定期联络通报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同时设立举报箱、开设举报电话,畅通农民工诉求维权渠道。
三是从基建手续审批上严格控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等环节采取限制性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在全县所有工地予以通报曝光处理。
四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和建筑企业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五是积极解决上访诉求。严惩恶意欠薪,对严惩恶意欠薪的包工头,联合人社、公安等部门,依法严惩。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清欠基础。完善并严格实施了农民工进场实名登记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维权须知与工资发放公示制度、拖欠隐患月排查制度和领导组定期联络通报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同时设立举报箱、开设举报电话,畅通农民工诉求维权渠道。
三是从基建手续审批上严格控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等环节采取限制性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在全县所有工地予以通报曝光处理。
四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和建筑企业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五是积极解决上访诉求。严惩恶意欠薪,对严惩恶意欠薪的包工头,联合人社、公安等部门,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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