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争议七百天 仲裁月余即结案 ——民权县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争议案件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李胜利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0-12-11 17:29
“谢谢,太感谢你们了”,一句句饱含深情的感谢声回荡在民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室内。12月10日下午5点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积极调解,民权县仲裁院快速化解了一起长达两年的工伤纠纷,高效的办事效率、人性化的办案方式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盛赞。
2018年11月,许昌市禹州市王某到民权县某工地从事电焊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其重度颅脑损伤和多处骨折,仅住院治疗就花费了十多万元,经过两年多的诉讼程序,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八级伤残。2020年11月,在鉴定完伤残等级后,王某到仲裁院申请仲裁并要求公司赔偿工伤待遇。由于王某家庭住址距离民权县二百多公里,而用人单位公司注册地也不在本地,仲裁办案人员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在受理案件后,将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全部以EMS法律专线邮寄的方式送达给当事人。
原定于12月10日上午9:30的开庭,因当天突发大雾,省内高速公路全部封闭,申请人王某又远在禹州,无法按时到达,考虑到当事双方路程、天气、安全等诸多客观原因,仲裁合议庭集体商议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将开庭时间改为下午15:00。庭审前夕,仲裁员们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在近三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发挥专业技能,不厌其烦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分析疏导,充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用人单位当场将十余万赔偿款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了劳动者。
2018年11月,许昌市禹州市王某到民权县某工地从事电焊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其重度颅脑损伤和多处骨折,仅住院治疗就花费了十多万元,经过两年多的诉讼程序,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八级伤残。2020年11月,在鉴定完伤残等级后,王某到仲裁院申请仲裁并要求公司赔偿工伤待遇。由于王某家庭住址距离民权县二百多公里,而用人单位公司注册地也不在本地,仲裁办案人员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在受理案件后,将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全部以EMS法律专线邮寄的方式送达给当事人。
原定于12月10日上午9:30的开庭,因当天突发大雾,省内高速公路全部封闭,申请人王某又远在禹州,无法按时到达,考虑到当事双方路程、天气、安全等诸多客观原因,仲裁合议庭集体商议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将开庭时间改为下午15:00。庭审前夕,仲裁员们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在近三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发挥专业技能,不厌其烦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分析疏导,充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用人单位当场将十余万赔偿款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了劳动者。
近年来,民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遵循“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原则,人性化的办案方式,打造了阳光、公正、便民的民权劳动仲裁新形象,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赞扬,提高了劳动仲裁公众认知度。2020年至今,已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5起,仅调解结案的涉案金额就高达三百余万元,为维护县域内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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