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乡三举措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李胜利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0-07-06 08:24
今年以来,花园乡按照“严厉打击一批、关停取缔一批、规范整治一批”零容忍的标准,集中力量全力开展联合执法取缔行动,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
“散乱污”企业污染对百姓的生活影响最直接,群众反映也最强烈。花园乡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动方案: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环保办牵头具体实施,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区、分时段对辖区巡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监管,严禁企业乱排、乱放,违反规定的依法取缔。二是 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该乡要求各村要对所辖范围内“散乱污”企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各阶段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巡查、点评,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取得实效。乡环保办、综合执法所不定时、不定片进行督查,对于不履职、不作为,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予以通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干群合力。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入企宣传、悬挂横幅、微信载体等形式,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网格化监督监管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在全乡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散乱污”企业污染对百姓的生活影响最直接,群众反映也最强烈。花园乡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动方案: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环保办牵头具体实施,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区、分时段对辖区巡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监管,严禁企业乱排、乱放,违反规定的依法取缔。二是 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该乡要求各村要对所辖范围内“散乱污”企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各阶段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巡查、点评,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取得实效。乡环保办、综合执法所不定时、不定片进行督查,对于不履职、不作为,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予以通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干群合力。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入企宣传、悬挂横幅、微信载体等形式,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网格化监督监管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在全乡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