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协管员公告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3-07-13 15:55
为进一步维护好日常有序的交通环境,巩固我县文明城创建成果,逐步实现交通执法管理、服务工作网格化,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民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协管员80名,限男性。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2.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户籍要求:商丘市户籍(含各区、县)均可报名;
6.身高170cm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民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协管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 公告发布
2023年7月13日至7月21日在“民权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民权县公安局院内北楼。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4日上午9:00-11:00;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民权县公安局院内北楼;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二)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能测试时间7月24日下午3:00开始,测试地点:民权县公安局院内操场。
体能测试内容:测试项目为4×10往返跑;测试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
- 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与拟招聘岗位1.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及普通话进行测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未到或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本人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未按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签订相关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民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协管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本次招聘的民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协管员,劳动合同服务期限首次签订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3.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4.工资待遇。在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外,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学历每月为1700元,本科生每月为1800元,研究生每月1900元。
5.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此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辅导资料。
政策咨询电话:0370-310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