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暂时使用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和确保完成2023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启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3-07-04 18:40
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顺利办理,经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研究,决定在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时使用测算数。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5965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测算数17895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测算数3579元。
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全省开展2023缴费年度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社保〔2023〕11号)要求,确保在2023年7月6日前完成2023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定及启用,制定2023年7月征缴计划,完成过月,自7月7日8时开始受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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