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暂行使用2021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的通知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2-06-30 18:43
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顺利办理,经省人社厅同意,在2021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前,暂时使用测算数。2021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测算数5681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测算数17043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测算数3409元。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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