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商丘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通知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3-10-27 21:43
各企、事业等工伤保险相关单位:
为深入员彻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人社区(2022)458号、商人社办(2023)65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方便工伤参保人员因工伤就医治疗,保证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对我市批准的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资料子以审核,并结合实际要求,经研究确定以下单位为我市及县、区工伤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民权县人民医院 民权县中医院
商丘平原医院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 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
商丘市中心医院 商丘市中医院
商丘市立医院 商丘仁和中医院
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 商丘市长征人民医院
睢阳区中心医院 梁园区中医院
为了更好保证参保职工的待遇支付所需资料快捷、齐全,同时避免出现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造成社保基金的流失,保证社保基金安全,自2023年11月15日起,请各用人及有关单位将单位内工伤参保人员送到以上的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救治,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民权县工伤保险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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