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召开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李胜利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0-12-17 15:35
12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副主任李新军、部分县人大代表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张金萍主持。会上,县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贯彻执行《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回报。
座谈会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张金萍主持。会上,县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贯彻执行《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回报。
座谈会上,李新军首先对各单位贯彻实施《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单位立足于为企业服务、立足于按章办事、立足于民权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就继续做好《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李新军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执法检查任务,为民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职能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把《条例》的具体内容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切实推进《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更加宽松、优良的环境,更好地服务民权企业发展、服务民权经济建设。
就继续做好《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李新军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执法检查任务,为民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职能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把《条例》的具体内容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切实推进《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更加宽松、优良的环境,更好地服务民权企业发展、服务民权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