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照检视上下功夫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4-04-26 10:53
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也是党内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规定,检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广大党员、干部只有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才能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做合格共产党员。
新修订的《条例》,将过往党的纪律建设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同时又针对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新的明确规定。比如,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写对“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加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这些举措,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亮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应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检视自我、警示自我的依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全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安排部署,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